績效評估

本公司已建立董事會績效評估制度,董事會並於113年3月通過修訂「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提昇董事會運作之功能。內部董事會績效自我評估每年執行一次,應於每年年度結束時,依本辦法進行當年度績效評估,針對董事會、董事成員、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外部董事會績效評估則至少每三年應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

【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

1.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成員、功能性委員會自我評估之執行情形如下:

評估週期評估期間評估範圍評估方式評估內容評估結果提報董事會日期
每年執行一次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董事會董事會自評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3.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4.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
5.內部控制
優良113.03.13
董事會成員董事成員自評1.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2.董事職責認知
3.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5.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6.內部控制
優良
審計委員會委員自評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3.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4.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內部控制
優良
薪資報酬委員會優良

2.本公司於113年委託外部機構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針對112.12.1~113.11.30期間進行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該機構委派評估小組共四位 (執行委員暨召集人:施汎泉、執行委員:王淮、評量專員:蔣嘉蓉、宋宜靜)分別就董事會之組成與分工、指導與監督、授權與風管、溝通與協作及自律與精進等構面,以問卷及實地訪查之方式評估董事會效能。該機構及執行專家與本公司無業務往來具獨立性並已簽署獨立性暨誠信原則聲明書,評估報告於114年2月21日完成,本公司已於114年3月5日董事會報告結果。

☆該機構建議事項及本公司改善執行情形如下:

項目 評估報告之建議 本公司未來改善計畫或行動
1 人才培育為公司永續發展之重要關鍵,貴公司藉由職務輪調、駐外歷練、專案任務等多元化培訓管道積極培養人才,且在落實薪酬制度及績效考核方面已有相關作法及相當默契。建議貴公司可制定明確之績效評估辦法,將策略性、長期性之永續發展目標納入高階經理人績效考核指標(如ESG推動、整體風險控管與因應、經理人接班傳承等等),並定期將高階經理人培育情形與接班規劃呈報董事會,使其薪資報酬、職務升遷與公司未來發展更為緊密關聯,督導高階經理人薪資報酬與公司績效、未來發展、股東權益之連結性及合理性,以有效激勵經營團隊達成長期策略目標,奠定永續發展基石。 本公司已於114年3月5日之董事會通過「高階經理人薪酬與ESG績效連結政策」,以有效激勵經營團隊達成長期策略目標,奠定永續發展基石。
2 貴公司每年執行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及個別董事之自我評估,惟董事會問卷由公司治理主管統籌填答,委員會之問卷未依其工作職掌分別設計。為落實董事會當責精神,建議貴公司參考董事會與各功能性委員會之職責與分工,定期檢視董事會與個別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問卷指標設計,且為適切反映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運作情形,宜由董事/委員本人填具,並對其表示意見或提出改善建議,裨利評估的溝通、檢討與精進,以提升自我評估的效益。 113年度的董事會自評已由原本公司治理單位填寫,改為由董事長填寫,自評結果已於114/03/05董事會報告。
113年度已將不同功能性委員問卷,由原本同一份問卷,改為依其職責與分工,分為不同問卷。
3 貴公司於企業網站中設有與各類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並以發放問卷方式收集各類利害關係人意見,建議貴公司定期於董事會報告與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俾利董事會及時掌握利害關係人之動態與外在環境發展趨勢。此外,為進一步保障利害關係人權益,建議貴公司對檢舉案件之受理、調查等處理程序,明訂相關辦法並加強檢舉體系與獨立董事的直接連結,或讓獨立董事可同步接收檢舉信件。 預計於114年8月永續發展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113年度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俾利董事會及時掌握利害關係人之動態與外在環境發展趨勢。
已規劃請IT同仁處理將檢舉信箱收信時自動轉發給獨董,以利獨立董事督導本公司吹哨機制之落實。
4 貴公司稽核主管之年度績效,目前係由董事長進行考核。鑒於稽核主管與審計委員會互動密切,建議貴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之工作目標訂定及績效考核,宜參酌審計委員會之意見,以強化內部稽核之獨立性及審計委員會對內部稽核之督導職能。 董事長於未來進行稽核主管考核前,將徵詢獨董意見,以強化內部稽核之獨立性及審計委員會對內部稽核之督導職能。
中華公司治理協會-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