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委員會
【委員會組成】
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 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職稱 | 姓名 | 主要學(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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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 | 邵建華 | 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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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方文昌 | 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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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鄧富吉 | 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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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員會之職責事項如下】
-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審核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審核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審核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審核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審核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審核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審核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 審核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委員會運作】
- 本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本委員會之召集,應載明召集事由,於七日前通知本委員會各獨立董事成員。 但有緊急情事者,不在此限。本委員會應由全體成員互推一人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召集人請假或因故不能召集會議時,由其指定其他獨立董事成員一人代理之;召集人未指定代 理人者,由委員會之獨立董事成員互推一人代理之。
- 年度工作重點:
- 通過112年度營業報告書。
- 通過112年度財務報告及113年前三季之財務報告。
- 通過112年度盈餘分派案
- 通過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通過113年營運計畫案
- 通過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之評估暨113年委任及報酬案
- 通過修正「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董事會議事運作管理辦法」、「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簽證會計師提供非確信服務預先核准辦法」、「公司治理守則」、「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 通過銀行短期授信額度及金融商品交易額度申請暨續約案
- 通過新增資金貸與子公司Apligo GmbH案
- 通過訂定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永續資訊之管理及相關管理控制辦法案
- 通過訂定本公司「關係人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案
【本屆委員任期】
112年6月14日至115年6月13日,113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4次,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應出席率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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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 | 邵建華 | 4 | - | 100% | |
委員 | 方文昌 | 4 | - | 100% | |
委員 | 鄧富吉 | 4 | - | 100% |
【當年度運作情形】
審計委員會日期 | 議案內容 | 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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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3/13(113年第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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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獨立董事同意通過;第七項:因此案討論及決議內容含會計師委任及報酬,故寇惠植會計師進行利益迴避。 |
113/05/08(113年第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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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獨立董事同意通過 |
113/08/12(113年第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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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獨立董事同意通過 |
113/11/06(113年第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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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獨立董事同意通過 |